一、项目名称:
展厅项目深化设计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二、征集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公开征集流程、评审标准及结果,保障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平等参与;
2、自愿报名原则:报名单位自主参与本次征集,报名行为视同认可本方案及相关征集公告的所有内容;
3、质量优先原则:以概念设计方案的专业性、落地性及深化设计费报价的合理性作为中选核心评判依据。
三、征集对象及报名要求
1、征集对象:具备展厅深化设计相关资质与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2、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须以单位名义提交报名资料,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真实、有效、完整;
3、报名视同认可: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方案及本次征集的所有条款,自愿接受相关约定与评审规则。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及资料领取
1、报名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及征集公告中要求的相应文件,完成报名后,需向我司提交《保密协议》原件(详见附件2);
2、提交保密协议原件并审核通过后,报名单位可向我司领取展厅项目相关设计资料,我司对资料内容承担保密信息披露相关责任,报名单位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方案及报价提交
报名单位在领取项目资料后规定时间内,需向我司提交以下成果,逾期提交或成果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资格:
1、展厅项目概念设计方案:需确定总体设计风格及主题效果,概念设计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2、深化设计费正式报价:报价需明确费用构成、计费标准,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真实有效,深化设计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三)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1、我司将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正式通知中选方;
2、中选方需与我司签订《展厅深化设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深化设计服务内容、费用、交付节点、知识产权归属等核心条款,中选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后续深化设计服务工作。
五、设计费用
1、本次征集过程中,无论报名单位最终是否中选,我司均不承担任何报名、概念方案设计、差旅等相关费用,所有报名及概念设计方案产生的费用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2、我司根据报名单位的概念设计方案及深化设计费用等相关依据,选定一家深化设计单位公示并签订《展厅深化设计服务合同》。
3、深化设计选用费用:若中选单位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方评审并最终选用,我司将向中选单位支付深化设计费用,具体计费标准、支付节点、付款方式等细节,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展厅深化设计服务合同》为准。
4、深化设计补偿费用:具体以报名领取文件为准。
5、上述费用包含设计费、人工费、素材费、差旅费、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无其他隐形费用。
6、本次征集服务范围仅限于展厅深化设计服务,项目后续的施工环节,我司将按照实际项目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采,并选定施工单位,与本次深化设计征集工作相互独立。
六、保密要求
报名单位及中选单位需严格履行与我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对我司提供的项目资料、设计要求及本次项目相关的所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违反保密约定,我司将按照《保密协议》相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七、知识产权归属
1、知识产权完全归属: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深化图纸、多媒体素材、交互程序、文案策划、模型文件、源文件等所有智力成果,其完整知识产权(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全部权利)永久、独家归我司所有。
2、权利限制:未经我司书面正式授权,不得将本项目任何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
3、原创与侵权责任:承诺所有设计成果为原创,不存在抄袭、盗用、侵权等行为;若因设计成果引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均由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我司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损失。
4、成果移交义务:项目合作完成后,设计单位须无偿向我司移交全部设计源文件、素材文件、技术文档,不得截留、隐匿任何相关资料。
八、报名及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10: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设计资料领取地点:湖北美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号教学楼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原件、公司资质文件、公司简介及案例,所有材料格式自理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委派授权代表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后领取相关资料文件。
九、征集相关安排
1、概念设计成果及报价递交:报名单位须于2026年4月17日15:30前,将相关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及报价送至上述指定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征集结果公示:公示于公司官网。
十、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号教学楼三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870949550
邮箱:hifa2024@163.com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保密协议》
附件3:《概念设计及深化设计工作要求》
湖北美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