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文化发展公司工作职责

    文化发展公司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对外经营和投资实体。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履行投资人代表和责任主体职责,妥善经营和规范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和文化产业开发;建立现代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国有资产投资效益,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文化艺术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组织实施学校艺术创作成果的市场化。

    三、通过合资、参股、控股的方式,参与创办具有文化特色和艺术资源优势的企业。

    四、接受学校委托,管理本校具体经营业务及其他商业活动。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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